一、纳统审核标准
(一)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二)建筑业
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三)商业
①批发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②零售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③住宿和餐饮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四)服务业
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医疗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③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五)固定资产投资
①房地产投资项目: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②非房地产项目: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二、纳统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截止至申报期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③截止至申报期最近一个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需带有税务电子章);
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⑤《新增入库调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说明》;
⑥工业企业还需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要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
⑦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还需提供用水印相机拍的带日期、时间、地点的门头照片、办公环境照(餐饮业要展示用餐环境、零售业要展示货架、车行展示展厅、住宿业展示房间)。
除以上申报材料外,统计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补充资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1.参加年度“小升规”企业启航大会。
2.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白名单,享受信用贷款支持。
3.获得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先支持。
4.享受全市统一价格的水、电、气供应及相关服务。
5.享受免费政务“莞家代办”服务。
6.享受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供需对接服务。
7.享受智能定制的惠企政策申报建议。
8.享受税收政策和统计业务辅导培训服务。
9.享受“健康副厂长”提供的职业防护、健康管理等主动响应服务。
10.享受企业服务专员和公安联系专员“点对点”全方位服务。
(一)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对当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年度入库),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当年投产即上规的工业企业(月度入库),给予一次性最高15万元奖励。
(二)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对当年新上规的服务业企业(年度入库),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当年开业即上规的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